如果是卖的废品,收到的钱该怎么记账,该拿待处理的财产损益?
回答:
具体要看废物是如何形成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合理的税收处理。
一、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废料、副产品等。
1.生产成本结转:
借:成品-废料/副产品等。
贷:生产成本
2.外部销售:
借:银行存款等。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款:成品-废料/副产品等。
二、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因报废而报废。
1.库存发现报废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益
原材料-废物等。(根据预计回收废物确认)
贷款:原材料等。
2.转出进项税
如果是“非正常损失”造成的损失,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益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额)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导致商品被盗、丢失、霉变、变质,因违法违规导致商品或不动产被没收、毁坏、拆除。
因此,不属于上述“非正常损失”的,不需要转出进项税。比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3.废物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款:原材料等。
4.损失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等。(责任人赔偿,保险赔偿等。)
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益
注:上述步骤的会计分录可在实际合并后进行。
三、出售报废固定资产
1.报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算
累积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
贷款:固定资产
2.废物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转出进项税
如果固定资产报废是“非正常损失”造成的损失,其进项税需要转出。
借:固定资产清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额)
注:不符合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非正常损失”范围的,不需要转出进项税额。
4.报废责任和索赔:
借:其他应收款等。(责任人赔偿,保险赔偿等。)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5.结转废料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