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4
企业在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的过程中,会汇总计算研发产生的费用;d活动,同时也销售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原型、测试产品及相关的直接产品;d过程,并获得相应的收益。
那么如何在财务上应对这种情况,规避税务风险呢?相信泰得科技已经对R amp; ampd费用,并处理了这类问题:
例如,A公司发生了研发费用。d 2019年费用600万元。2018年以来,R amp; amp研发形成的产品。d活动累计收入1200万元,其中材料费1000万元。
根据公告第97号文件要求:研发直接形成的产品。企业的活动或产品形成的零部件对外销售,相应的材料费用在研发。不得增加和扣除费用。
根据2017年公告40号文件要求:产品销售及相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R amp; amp费用,研发费用。d .当年费用可以直接用销售当年相应金额的材料费用冲减。不足冲抵的,结转下年使用。
可以看出,在上述情况下,R amp; ampd 2019年支出600万元,销售研发直接形成的产品收入;当年d活动是1200万元,其中材料费1000万元。根据上述两个公告的要求,“若研发直接形成的产品;d活动是对外销售,相应的材料成本在研发;d支出不得扣除”,因此直接产品收入中的材料成本需要从研发费用中扣除;d 2019年支出600万,不足冲抵。
据信,TaiTech建议仍有几条信息需要注意:
1.研发形成的直接产品;d活动没有对应的项目,冲减的方式是直接冲减R amp; amp取得收入当年的费用,不冲减相应的研发费用。d项目;
2.可用于抵销的费用只有研发形成的直接产品的材料费用。d活动,其他不得抵消;
3.费用的减少不需要追溯到研发的那一年。d活动,但只需要在产品销售当年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