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的外卖服务费需要通过销售费用科目——外卖服务费进行核算。
费用的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货币资金的减少,资产的减少计入贷方核算。
餐饮企业支付的外卖服务费的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外卖服务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应通过其他收入科目核算。
收入的增加计入贷方会计科目,同时会导致货币资金的增加和资产的增加计入借方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利息收入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款:其他收入-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