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售自有车辆的会计分录如下:
1、出售进入清算时,会计分录:
借:清理固定资产、
借方:累计折旧,
借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2.在计算税款支付额、缴纳增值税时,会计分录:
借:清理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会计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固定资产清算后的净收益,会计分录:
借:清理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净收入。
1.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均可通过回拨进行转账。
2.标明“现金”字样的汇票、本票和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回拨。
3.所有商业汇票和单据都可以背转让,除非在签发时在汇票上另外注明“不可转让”字样。
1、支付税控屏技术维护费,计入管理费账户:
借:管理费、
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根据应交增值税的规定,其会计分录是:
借:应交税金应缴纳增值税(免税)或应交税金应缴纳增值税。
贷款:管理费。
注:一般纳税人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免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