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和附加会计分录怎么做其实很简单。税费主要反映企业在主营业务中应承担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惠〔2016〕22号)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1.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借:税和附加费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企业向境外销售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
借:税和附加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和应交消费税)x适用税率
借:税和附加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应付教育费附加
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和应交消费税)x适用税率
借:税和附加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5.应付财产税
借:税和附加费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6.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借:税和附加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7.应付旅行税
借:税和附加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8.应付印花税
借:税和附加费
贷款:银行存款等。
9.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税和附加费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提示】企业缴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以上是关于如何做税务及附加会计分录的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更多税务及附加会计分录信息,请持续关注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