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资本公积,贷:实收资本的会计分录反映的是什么经济业务?
借:资本公积贷:实收资本本会计分录反映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经济业务。
根据(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不作为投资者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者企业不得增加长期投资的计税依据”,如果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的收入在税务上不予确认,自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也不会增加投资者长期股权投资的应纳税成本。
会计处理: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