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购货款应通过“预付货款”相关二级科目、“原材料”和“银行存款”科目核算。
预付款是指企业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预先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
1.预付购买定金时:
借方:预付款,
贷款:银行存款,
2.购买完成后,支付剩余款项并获得相应的发票: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预付款,
银行存款。
计提简易计税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金”和“银行存款”相关二级科目核算。
1.简单应税增值税的提取: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单征收),
2.结转简单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未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付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融资租赁结束后,行使购买权应通过“固定资产”科目和相关的“租赁负债”、“资产使用权”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并达到一定价值的非货币性资产。
融资租赁结束后行使购买权,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租赁负债-租赁付款,
贷款:资产使用权,
租赁负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