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是委托人提供原材料和主料,受托人只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替代部分辅料对商品进行加工,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那么委托加工双方的会计分录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委托加工双方的会计分录:
假设委托方为甲,受托方为乙,会计核算甲:
1.发布的材料: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款:原材料等。
2.缴纳加工费、增值税等。
(一)如果A的加工物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委托加工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应交消费税。
贷款:银行存款,
(2)如果A的加工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借:委托加工材料应交税费(含消费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3.加工后回收:原材料贷:委托加工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和直销的数量不同)B委托加工核算,仅供参考登记,一般只进行数量核算。收到来料时,不作会计分录,只登记“委托加工来料加工”参考账户中相应材料明细账的金额。委托产品的加工费和人工费: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款:从银行存款、与工资相关的税收等收到加工费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这就是委托加工双方的全部会计分录。如果你想在工作过程中更全面的掌握会计实务,请登录网上校,搜索相关栏目页面,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