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津贴的会计分录,有些朋友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下面几个豆子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信息。让我们来看看。
一次性伤残津贴的会计分录
首先要区分补贴。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提供。根据待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作如下分录:
(一)社会保障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款: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承担
计提:借记: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员工对应的相关费用);贷款:应付职工工资
发放时:由:应付给员工的工资;贷款:银行存款或现金。
一次性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
(一)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24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2个月工资,三级伤残20个月工资,四级伤残18个月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次性伤残津贴的会计分录整理了几个豆。工伤医疗救助和伤残就业津贴不是一回事。一般员工伤残,会有医疗救助,伤残的话会有伤残就业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