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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盈余公积的提取就是只要有利润就提取。根据提取依据的不同,一般盈余公积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前者依据国家或行政法规(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者由企业自行提取(主要由公司制企业根据股东会决议提取)。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资本。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公益金是不需要提取的。只要有利润就提取盈余公积。一般来说,盈余公积按提取依据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前者依据国家或行政法规(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者由企业自行提取(主要由公司制企业根据股东会决议提取)。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资本。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应当提取盈余公积金额。
借方: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公益金,按公益金数额提取。
借方: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公积-公益金
企业提取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时,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
贷款: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当期按时弥补的亏损金额。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商品: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增
企业用提取的盈余公积增资时,应当按照批准的数额进行增资。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款:实收资本或股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时,应当按照资本转增前实收资本结构的比例,将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金额计入各所有者投资总账中“实收资本”科目下,相应增加各所有者对企业的投资。
盈余公积提取和使用的会计处理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方: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何盈余公积
借方:利润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三)提取公益金
借方:利润分配-提取公益金(提取比例为5%至10%)
贷款:盈余公积-公益金
(4)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贷: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
(五)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资本化
贷款:实收资本-盈余公积转增
借方: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公积
1.借方:本年利润80万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0万元。
2.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0,000元。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80,000元。
借:利润分配-任意盈余公积40,000元
贷: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40,000元。
3.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30万元。
贷款:应付利润30万元。
4.借方:资本公积2000打0。
贷款:实收资本20万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作为利润分配科目下的二级科目,反映公司利润减少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科目中;法定盈余公积是一种
1.可以,盈余公积的提取放在公司自己的账户,在“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核算;
《公司法》规定: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当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绘图时,本年净利润为*10。
借方: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结转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亏损发生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当亏损在五年内仍不足以弥补时,应当用以后实现的所得税后利润弥补。
(2)转增资本(股本)。企业提取的累计盈余公积数额较大时,盈余公积可以转增资本(股本),但须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派发现金红利。在特殊情况下,当企业累计盈余公积比较大,但未分配利润比较小时,为了维护企业形象,给投资者合理回报,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用盈余公积分配现金利润或股利。因为盈余公积本质上是收入形成的,属于资本增值部分。
必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之所以“法定”是必须的,企业没有选择的权利。“任意盈余公积”能不能计提,这个企业有选择权。
利润分配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其余可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无论是分配还是不分配,都应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比例为10,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是税法允许的。况且“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基数是净利润,所得税已经缴纳。
利润形成后的程序:
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净利润-转增未分配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利润分配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储备基金。弥补亏损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必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之所以“法定”是必须的,企业没有选择的权利。“任意盈余公积”能不能计提,这个企业有选择权。
利润分配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其余可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无论是分配还是不分配,都应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比例为10,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是税法允许的。况且“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基数是净利润,所得税已经缴纳。
利润形成后的程序:
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净利润-转增未分配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利润分配
第二* * *没错。只是一点小小的改变。
借方: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