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单位贷款利息时,可分为收到贷款的企业和没有收到贷款的企业两种。那么如何进行贷款收入的会计分录呢?
收到贷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
1、如果是一类企业,利息作为营业收入会计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2.如果公司是非企业,利息可以直接冲抵财务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款: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若借出非机构自有资金,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借款,可以冲减利息费用,记为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融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去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及相关手续费、商业汇票贴现发生的贴现利息、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贴现等。
利息支出是指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进口设备长期应付利息等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除外)减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汇兑损失是指因向银行结汇或购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价与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每月(季、年)末各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与原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相关手续费是指发行债券(资本化的除外)需支付的手续费、出票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股权投资,或者他人占用企业资金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债务利息和其他收入。
什么是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当地银行开立账户,并利用开立的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各种收支转账业务。
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用于存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规定限额内的少量现金外,必须存入银行。
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账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对外存款等。出纳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每一笔银行存款收支业务,都必须以经过审核验证的原始凭证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