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对乙公司无重大影响,故采用成本法核算,并编制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
2006.1.1
借:长期股权投资2000
贷款:银行存款2000
2006年4月20日宣布现金分红。
借:应收股利10
贷款:投资收益10
2006年12月31日实现净利润。
不要处理它
2007年4月20日宣布现金分红。
借:应收股利12
贷款:投资收益12
2007年12月31日实现净利润。
不要处理它
2008年4月20日,宣布现金股分红。
借:应收股利14
贷款:投资收益14
(2)甲公司对乙公司影响较大,采用权益法核算,编制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
2006.1.1
借:张裕分割股权投资-成本2400
贷款:银行存款2000
营业外收入400
2006年4月20日宣布现金分红。
借:应收股利1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0
2006年12月31日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
贷款:投资收益12
2007年4月20日宣布现金分红。
借:应收股利12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与控制12
2007年12月31日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
贷款:投资收益12
2008年4月20日宣布现金分红。
借:应收股利14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