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让是一种民事行为,是指转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附着在土地上的未完工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要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今天会计网整理了在建工程转让的会计处理。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建工程移交如何做账?
在建工程转让的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2.结转在建工程时:
借:其他业务费用
贷款: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移交应满足的条件
根据《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出让合同,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属于住房建设项目的,超过开发总投资的25,属于成片开发的土地,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房地产转让时房屋已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在建工程的定义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大修理工程等未完工程支出。包括“自营”和“外包”。
在建工程属于资产类,按照“在建工程”、“安装工程”、“安装中的设备”、“待摊支出”和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