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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罚没会计分录

2023-03-12 09:35:39深圳会计培训

在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规则是很受重视的。如果有人恶意违反,可能会被单位没收,所以财务核算也要处理好。要知道行政事业单位罚没收入的会计分录是怎么做的。接下来,本文将详细讲解。希望大家看完能有所帮助,如下:

没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国家司法、公安、行政、海关或者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违反、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处以罚款、罚金或者没收物品的价款,以及追缴的赃款、赃物的价款。税务机关处理的税收滞纳金和滞纳金收入,通过税收渠道上缴,不属于罚没收入。

行政单位罚没收入的会计分录

预算会计分录、

借方:资金余额,

贷:其他预算收入,

财务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款:其他收入。

应付预算收入-银行存款;其他收入-罚款

事业单位的罚没属于应缴预算收入,应当上缴财政专户;事业单位没有营业外收入科目,冒充“其他收入”。

附:财政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罚款收入和支出财务处理的补充通知》(节选)

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属于国家预算拨款单位,本身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有罚款收入的,应当作为“应交预算收入”和“其他收入”上缴国库。

《通知》发布前,罚款支出可列为营业外支出、摊入成本或据实报销的规定在《通知》废止执行。

以上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罚没收入如何进行会计分录的说明。如有疑问,可点击在线客服,免费答疑。同时,如果你想免费学习18种常用会计方法,可以点击文章下方的链接,免费领取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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