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汇结算会计分录
1、企业销售业务收入的会计分录是:
借方: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通过电汇收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2.企业以电汇方式付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应付账款——公司名称
贷款:银行存款
企业采用电汇结算方式收款的,应当通过“银行存款”科目核算电汇结算款项。本科目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机构的各种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