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贷:租赁收入——经营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已收存款
租金的处置
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出租人应当采用直线法或者其他合理方法确认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如果其他合理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因使用租赁资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消耗方式,出租人应当采用这种方法。[一般直线法]
出租方为经营租赁提供激励。
(1)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在整个租赁期内以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分配租金总额,不扣除免租期,在免租期内确认租金收入。(每期租金收入=总租金/租期[免租期未扣除])
(2)出租人承担承租人部分费用的,出租人应当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该费用,并按照扣除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限内进行分配。(每期租金收入=(租金总额-出租人承担的费用)/租赁期)
初始直接成本
出租人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为租赁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参照收入结转成本]。
折旧和减值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进行折旧;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按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合理摊销。
出租人应当对已确认的经营性租赁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可变租赁付款金额
出租人取得的与经营租赁相关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与指标或比率挂钩的,应当在租赁期开始日计入租赁付款额;此外,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生效之日起作为新租赁处理,变更前预收的租赁收款或者与租赁相关的应收款项应当作为新租赁的收款。
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预收账款的核算范围有哪些?
寄售商品的账目怎么处理?
详细解读相关知识点,考试的重点和难点在于会计在线财务会计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