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亏是指企业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点后发生的盘盈、盘亏、毁损等事项。盘亏业务如何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
1.储存期间定额内的合理损耗:
借:管理费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2.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3.存货非正常损失的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
贷款: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按管理权限批准后:
借:管理费
其他应收款
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
存货损失金额的确定
存货损失的申报方式确定后,下一步就是准确核定损失金额,因为这将影响税前扣除金额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存货损失金额为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损失的金额,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和对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被盗存货损失金额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因此,当企业发生存货损失时,应选择正确的申报方法,根据存货损失的类型准确计算税前扣除,以保证企业所得税的正确申报。
存货损失的税务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如果确认为正常损失,在会计处理上可以不进行进项转移而抵扣税款。
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除正常损失以外的损失,包括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霉变、变质的损失,以及因违法违规被没收、毁坏、拆除的货物或不动产的损失。
正常损失是指客观因素造成的损失,与非正常损失相对。比如温度上升造成的化学品蒸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学乐家教育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存货损失如何进行会计分录的全部内容。更多消息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这篇文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