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有时会将不需要的机器捐赠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捐赠机器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公司捐赠机器的会计分录
1、对于对外捐赠的机器设备,应列入“营业外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2.机器捐赠的,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贷款:营业外收入-捐赠利润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租赁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是企业生产经营所依赖的主要资产。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固定资产一般分为生产性固定资产、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租赁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必要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捐赠固定资产。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相关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不是企业经营资金成本产生的,不需要企业支付。其实是一种净收入,不需要匹配相关费用。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应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界限。一般来说,企业营业执照上载明的除主营业务和其他附属业务以外的所有收入都是营业外收入。
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根据捐赠物品的确认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营业外收入(按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含税公允价值)
非货币性公益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