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结算的会计分录
通过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手续后,应作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据《学乐佳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根据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托收方式销售货物的,为货物发出并办理托收手续的当天;”
因此,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在完成托收手续后,确认收入的条件已经满足,应当确认为收入。由于款项尚未收到,故以“应收账款”核算。收到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委托收款和收款承兑通过哪个账户?
1.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是两种不同的结算方式。
1.采用委托收款方式时,用“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委托收款票据)科目核算。
2.商品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时,按应收账款核算。
(1)发出商品并办理收款手续时,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第二,解释
1.委托收款。
(1)概念。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以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的债务凭证办理支付结算时,可以采用委托收款结算的方式。委托收款可以同城使用,也可以异地使用。
(2)程序。开具收款凭证——,委托——支付。
(3)只有在收到委托银行代收的款项时,才需要进行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如上所述。
2.收集和接受。
(1)概念。托收承付是指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在交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款,付款人向银行确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每笔托收承付结算起点为1万元。新华社
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元。
(2)程序。开具托收凭证——托收——承兑(或逾期付款、拒付、重新托收)。
(3)会计处理。办理托收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同时确认收入(如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在办理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对方收款,银行转账,收款方收到银行催收通知时贷记“应收账款”。如上所述。
收款、承兑和结算的会计分录如上文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所述。至于结算方式,上面也简单说明了。更多相关财经资讯,请关注唐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