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支付的费用,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发票,可以在会计上根据实际支出项目确认相应的会计处理,比如支付办公费用,可以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用,
贷款:现金等。
在税务上,由于企业没有取得相应的发票,这笔支出不能税前扣除,需要在结算时进行调整。
当月作废的发票不需要入账。如果在当月已经做了分录,则必须在过账时抵消分录。例如,如果企业销售商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113,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发票在当月作废,并做了以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企业缴纳的电费和取得的发票,应按电费使用部门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电费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还应确认相应的进项税额。条目是,
借:销售费用-电费、
管理费——电费,
制造成本-电力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款:应付账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