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输出发票不需要扣除。
第一种情况,卖方开具的销售发票被买方退回或未交付给买方的,由卖方本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审批后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不涉及抵扣,直接抵扣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在第二种情况下,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申请,经审批后,他将收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此时,买方必须按照《通知单》列明的增值税金额临时转出当期进项税额(如果原始发票未认证,则不需要转出进项税额。),从卖方收到的红字发票连同留存的《通知单》作为凭证。所以已经转出的不需要认证扣费,没有转出的不需要认证扣费。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