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取得财政补贴如何开具发票?
要求
企事业单位获得财政部门补贴。如果对方索要发票,可以开具吗?项目名称和税率如何选择?
回答
《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5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当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其他情况下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拨款与销售收入或数量直接挂钩的,可以按照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此外,如果收到的财务分配与该单位的销售收入或数量没有直接关系,也可以向分配单位开具发票。
具体操作上,要注意升级发票中货物和劳务的税收分类编码。6开头的“无销售行为的免税项目”新增614、615、616等3个免税代码,其中615代码为不与销售行为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也就是说,在开票时选择615代码就可以开具相关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无销售行为的非应税项目”代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非应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