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的定义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应向采购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采购单位或劳务接受单位承担的税费,以及采购方支付的各种运杂费。应收账款是随着企业的销售行为而形成的一种债权。
应收账款会计
1、应向采购单位收取的购买商品、材料等款项;
2、包装材料、运输及杂费;
3.已核销和收回的坏账损失;
4.贴现承兑汇票,因承兑企业无力支付票款;
5.预付工程价款的结算;(预售款也可以在“应收账款”中核算)
6.其他预付款的结算。
7、收集采购商品、材料等帐目;
8.收回预付的包装费、运输费和杂费;
9.退回的预付款账户;
10.企业应收账款以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时;
11.已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但款项尚未到账;
12.已核销和收回的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一、销售商品(服务)时的应收账款
1、销售商品时: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收回款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当收回应收账款有现金折扣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4.坏账准备(备抵法):
借方:信用减值损失
贷款:坏账准备
5.坏账实际发生时:
借方: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6.收回应计坏账:
借方:坏账准备
信用:信用减值损失
7.已确认的坏账收回: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坏账准备有余额:
借方:坏账准备
信用:信用减值损失
8.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坏账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坏账
贷:应收账款
1.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必须经税务机关批准,这是前提条件,否则无效。
2.“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得超过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即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控制在5以内。
3、超过5的坏账准备应冲回管理费。
二、预付运费
1.企业代付运费时。
借方: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收回预付运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公司名称
卖方预付的运费记为“应收账款”
买方预付的运费记为“其他应收款”
实践中,买卖双方结算运费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预付(承运人给买方开具运费发票,卖方转发原票);
二是代收代付(承运人给卖方开具运费发票,卖方将运费并入货款)。
在税收方面,预付运费的卖家不用承担税负,而预付运费的卖家要承担额外的税负(因为运费扣除率只有9,而合并支付的税率是13,低扣除高征收),所以在业务上,大部分卖家希望采用两票制进行结算,也就是预付运费。
三、其他企业无力支付票据。
1、企业已贴现(短期贷款、银行还款)
借:短期贷款
贷项:应收票据
2.未贴现商业票据
只能退款,作为应收账款处理。
借方:应收账款
贷项:应收票据
3.很有可能需要进行损伤治疗。
借方:信用减值准备
贷:应收账款
确认应收账款为损失的条件
1、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视为坏账损失;
2、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金额不超过50
5.债务人停止经营的,应当具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6.债务人死亡或者失踪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债务人的人身死亡和失踪证明;
7、属于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债务人重组所得税情况;
8.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无法收回的,应当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和放弃债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