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办法的会计处理?
在会计上,有三种处理“免、贷、退”政策的帐务的方法。
1.应纳税额为正,即免税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税=退税免税,即没有退税(因为没有留抵税额)。
此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方:应交税费和应交增值税(转账后未交增值税)
贷项:应纳税款,但未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为增值税(出口从国内产品应交税费中扣除)。
贷款:应交税金和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免税额,未全额抵扣的进项税额不作会计分录;当免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以全部退税,免税额为0。
此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
贷款:应交税金和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免税额,未全额抵扣的进项税额不作会计分录;当免税额小于免抵退税时,应退税额为免税额,免税额=免税额-免税额。
此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
应交税费为增值税(出口从国内产品应交税费中扣除)
贷款:应交税金和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以上是薛对“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方式的会计处理”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想了解更多会计实务和税务实务,可以关注薛乐嘉,免费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