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转让是指持票人因还款前所欠货款等原因,将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业务活动。企业可以转让自己的商业汇票背面。背面是指在票据背面或不干胶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名的行为。背书人转让汇票的,背书人对汇票的到期付款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可以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转让,以获得所需的物资或偿还债务。转账时,按取得材料的价值或偿还债务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按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3354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
【例】长江公司上月向A公司购买一批材料,货款共计23.4万元,其中材料费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长江公司现向A公司转让一张面值为24万元的无息银行承兑汇票冲抵货款,同时收到差额6000元并存入银行。按如下方式准备会计分录:
借:20万元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4000
银行存款6000
贷:应收票据2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