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你们好!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介绍了如何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知识租赁标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在本文中,我们继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这个话题,谈谈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这篇文章会比较难,希望你能耐心看完,一定会有所收获。
首先,我们一起思考一个问题。什么是融资租赁?
通过前面的研究,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在融资租赁的模式下,租赁资产的最终结局很可能是归承租人所有。
《指引》中提到的八种融资租赁的判断依据,可以说是出租人“尽力”把这个锅(风险和回报)扔给了承租人。
所以,我们不妨直接把融资租赁理解为出售资产。
与单纯的资产出售略有不同,它的支付方式是分期付款,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融资性质。
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将融资租赁业务分为两个部分:
一个是卖资产,一个是放贷。
记住这一点,剩下的就容易多了。
案例背景:
蔡老板与吃货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向吃货公司租赁大型料理机,假设交易符合融资租赁条件。
注: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我将把案例的题干部分拆分出来,在讲解中同步呈现。
第一步:出售资产
条件一:该台料理机在租赁开始日的公允价值为70万元,账面价值为60万元。
第一,我们将本次租赁交易视为出售账面价值为60万(扣除折旧和减值)的固定资产,其在交易日的公允价值为70万。
简化该业务的会计处理后(跳过固定资产清算),分录如下:
然后,我们用融资租赁业务的科目代替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得到融资租赁的初始分录。
第二步:考虑融资因素。
条件二:全新料理机使用年限7年,租期6年,年付租金16万。
因为租赁业务是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收回款项,跨度很长(一年以上)。因此,应收账款的时间成本不容忽视。
在这一步,我们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房租款,实际上是收到的真金白银,也就是16 * 6=96万元。
另一部分是未实现融资收益,即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入的差额,即利息部分。
如何理解未实现融资收益?
假设你出售一项资产,收到70万元,但对方没有那么多钱,只能分期支付这70万元。考虑到利息因素,我一共还你96万,其中26万是利息。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有明显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应收款项的净额并不是租赁收款的现值。
在初步确认的这个阶段,没有必要贴现。
第三步:添加其他因素。
我们把融资租赁拆分成两块业务:出售资产和放贷。
现在,这些其他因素应该属于哪种业务?
考虑到这笔交易毕竟叫融资租赁,我们还是把其他因素都放在融资业务上吧。
(1)、租赁激励措施
条件三:承租人在每年年底最后一天能及时缴纳的,奖励租金减免10000元。
租赁激励将导致租金收入总共减少6万元,每年实际支付的租金将变为15万元。
初始直接成本
条件四: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及佣金为10000元。
这些费用将导致额外支付1万元的银行存款。
购买选择权
条件五:租赁期满,承租方有以20000元的优惠价购买机器的选择权,假设可以合理确定承租方将行使该权利。
承租人行使购买选择权将导致租赁付款增加20,000元。
考虑上述三个因素后,融资租赁业务的最终会计分录形式如下:
在这个阶段,我们需要引入一个概念:
租赁内在利率:指租赁投资总额的现值等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
还记得我们在研究租赁贴现率的时候,包含的利率是出租方的利率吗?
知识租赁准则|想了解租赁的“折扣率”,就看这篇文章吧!
不知道为什么,代码在这部分增加了一堆新的术语,只会增加我们的记忆负担。其实这里的内含利率和前面说的基本一样,如下图:
条件6:假设有担保残值和无担保残值都是0。
150000x(P/A,r,6) 20000x(P/F,r,6)=710000
通过上述定义,我们可以计算租赁的隐含利率如下
算出内含利率后,就可以把每年需要支付的15万租金的本金和利息进行拆分。
会计分录,以收到第一笔租金为例:
借方:银行15万元。
贷:融资租赁应收款33,354,租赁收款150,000。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55522。
贷款:租金收入55522
还记得我们文章开头说的那句话吗?
我们从最终的角度来看这笔交易。六年后,所有未实现的融资收入将转化为租金收入(利息收入)。
加上初始测量条目,您将获得以下最终总条目。
从最后的结果来看,是否如文章开头所说:
融资租赁可以分为两种业务:一种是出售资产,一种是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