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因经营需要而购入的易耗品一般计入原材料或周转材料的核算。如何进行相关会计分录?
购买消耗品的会计分录
1、如果作为原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等。
2.如果用作办公耗材:
借:周转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等。
收集消耗品的会计分录
1.生产车间消耗的材料:
借:生产成本
贷款:原材料
2.销售部门消耗的材料:
借方:销售费用
贷款:原材料
3.行政部门消耗的材料:
借:管理费
贷款:原材料
什么是可重复使用的材料?
周转材料是指可供企业多次使用并逐渐转移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以及施工承包企业使用的钢材、木材、脚手架等材料。可以采用一次性核销法、五五摊销法或分期摊销法。
原料是什么?
原材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加工改变形状或性质的各种原材料、主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材料和主料、外购半成品(外协件)、辅助材料、修理用备件(备件)、燃料、包装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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