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防护用品的会计分录如下:
1、疫情期间,企业购买防护用品:
借:管理费——劳动保护费等。(相关科目根据使用部门确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2、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的防护用品: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期间防护用品的会计分录应区分购买和捐赠。企业购买的防护用品,应根据使用部门,列入相应的损益科目,设置劳动保护费二级明细科目;企业捐赠防护用品的,通过“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