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职工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分为公司承担部分和个人代扣代缴部分,可分别在“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补缴社会保险费时,如何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录
1.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计提和补缴社会保险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管理费用等。(根据员工部门计入相应账户)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33,354。
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障费(单位部分)
3.企业支付工资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33,354。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收账款的核算
应付工资核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基金;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福利;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等。
其他应收账款核算包括:
1.各种应收赔偿和罚款。如因企业财产意外损失应向相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偿等。
2.租赁包的应收租金;
3.应向员工收取的各种预付款,如为员工支付的水电费、应由员工承担的医疗费、房租等;
4.交押金,比如租包交的押金;
5.其他应收款和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