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租赁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并收取租金时,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相关收入和费用。
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租金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在摊销租赁无形资产的成本和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时,借记“其他业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累计摊销”、“应交税金”。
(一)转让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相关收入确认原则予以确认。
借: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与使用权转让相关的费用,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费用
贷款累计摊销:
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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