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产企业的会计人员来说,经常要处理废品损失的业务。在核算废品损失时,一般设置“废品损失”科目进行处理。如何进行相关会计分录?
废物损失的会计分录
产生的可修复废品成本:
借:浪费损失
贷款:原材料
应付工资
生产费用
结转不可挽回的浪费成本:
借:浪费损失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废料储存:
借:原材料
贷:废品损失
负责人的报酬: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废品损失
结转废物的净损失:
借方: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贷:废品损失
废品损失的核算范围是什么?
废品损失的核算范围包括:
1.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入库后发现的无法回收的超限额废品的生产成本;
2.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可回收废品的价值;
3.应收索赔后的损失。
废品损失的核算范围不包括:
1.不需要返修且可以降价销售的不合格品;
2.储存后因储存不当导致产品损坏变质;
3.实行“三包”的企业在产品公布后发现的废品。
浪费损失可以不单独核算吗?
废品损失不能单独核算,可通过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原材料等会计科目核算相关费用。如果废品损失应单独核算,企业应通过“废品损失”科目核算。
浪费损失的类型有哪些?
废品损失有两种:可修复的废品损失和不可修复的废品损失。
不可挽回的废品损失和可挽回的废品损失怎么算?
如果按照固定成本计算,不考虑废品的实际生产成本,不可挽回的废品损失相当于实际成本或消耗的固定成本。
可修复的废品损失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可修复废料损失=修复成本-废料和剩余材料的价值-应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