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计方法
浅谈上市公司高管持股问题的会计处理
很多要上市的公司,在抢着上市的过程中,会给高管和关键员工股权激励。认购价格要么直接是原价,要么远低于同期PE(私募基金)进入时的公允价值。目前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很少按照《企业会计第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处理,即企业授予权益工具取得职工和其他方提供的服务或商品时,应当进行股份支付的会计结算,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扣除管理费用和增加资本公积。事实上,不采用这一标准的根本原因在于,一旦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绝大多数IPO(首次公开发行)公司立即面临巨额亏损,直接导致其不符合上市条件。例如,2010年7月,一家拟IPO公司将其持有的15.1万股公司股票转让给22人。此前,公司已经以每股95.50元的价格引入了两家PE机构。比如公司至少要以每股95.50元的价格确认151万(95.50-1)=14269.5万元的管理费。2010年,公司净利润仅为6142万元。扣除管理费用14269.5万元,2010年实际亏损8127.5万元。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PE股份的价格是否可以简单地视为公允价格也存在争议。IPO公司上市前一两年引入的风险投资机构,往往以“价高者得”的形式出售股份,因此确定的股价可能有些虚高,并不能完全反映公平情况。能否视为“公允价值”尚待商榷;此外,这类管理费的确认应在当年一次性计算,或平摊到以后某一年,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目前也有争议,未来监管部门可能会就此出台进一步的新细则。
我个人的意见是,这种业务应该按照股份支付标准办理。因为这一块成本并没有导致公司实际的现金流出,所以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的这一块成本可能会立刻导致上市公司的亏损,在执行上是不合理的。建议先计入长期,然后按照一定的服务期分期摊销管理费用。
长期投资成本如何核算长期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对公司期间利润和长期投资项目的影响?
甲公司总股本为1000万元(1000万股),乙公司和丙公司各持有40股。
假设:
1.B公司和C公司均无其他长期投资;
2.B公司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3.C公司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4.第一年,A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每股收益0.3元)。公司当年公告派发现金及每股0.2元,但具体派发时间在次年2月;第二年,公司亏损200万,宣布当年不分配;第三年,A公司实现扭亏后净利润200万元(每股收益0.2元),并宣布当年每股派发现金0.15元,当年年底前派发股息。
两种不同的核算方法对两家公司各年度长期投资和项目的影响如下(单位:万元):
合并会计报表时,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长期股权投资需要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在实践中,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计算子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
子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增资资本公司宣布支付的净利润股利。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
长期投资调整金额=期末母公司长期投资账面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按如下方式准备会计分录:
借:长期投资(等于,即调整后的长期投资金额)
贷:投资收益(等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母公司当年应收子公司宣告发放的股利,即:-=)。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等于以前年度累计调整投资收益,即 )。
贷:资本公积(等于历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权益变动之和,即 )
高管调整工作收入不变,但公司利润可以变。
如果你是公司高管,主管生产,年薪50万,会计处理上,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这一年,企业利润减少50万元;如果企业不想降低利润,可以“任命”你为车间主任。这样先发工资,再分配到库存,卖一年后再转为成本。这一年,企业的利润将增加50万元。
存货损益如何核算,会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吗?
盘盈应按其重置成本入账,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库存损失或损坏应作为待处理的财产损失和溢余处理。根据存货损失或损坏的原因,在报告批准后,按照惯例分别处理以下情况:
1.如因计量收发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盘亏,应先扣除剩余材料价值、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赔偿,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因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存货毁损的,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值)、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赔偿,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从以上情况来看,不会影响主营业务收入。
对于小企业存货盘盈和存货跌价的处理,根据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货盘盈实现的收入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得冲减当期管理费用;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应区别对待。
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不能转回,但需要在资产处置时转出。
为了防止利润操纵,我国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实际上在实践中是无法防止的,因为资产处置时需要将减值准备转出。如果上市公司在实际转移资产前大额提取减值准备,在处置资产时会大额转移减值准备,同样可以操纵利润。监管部门应该预测这种操纵利润的新动向。如果过了头,就应该定义为“会计差错”。
有毒食品召回的会计分录
对于反复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已经无法反驳,我提出了召回的会计分录:销售退回,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或“应收账款”。同时,借记“召回产品”,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召回后,扣除报废等收入净损失,记“营业外支出-召回损失”科目,冲减当期营业利润。
另外,请相关企业立即收回可能发生的召回费用,借记“”贷记“预计负债——缺陷产品召回准备”。并在期末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或有负债的比例、金额和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