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需要单独建围栏,向当地规划部门申请。在农村建围墙,只要不影响邻居的合法权利,一般不需要审批。公民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
2.房屋属于相邻权,需要依法行事,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特别注意采光、屋檐滴水、行走等。
3.《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相邻当事人应当按照方便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4.在相邻关系中经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5.相邻当事人有权在土地或者建筑物范围内通过历史形成的通道,土地或者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拦或者阻挡。相邻方因施工、铺路等原因必须临时占用对方土地的,对方应当给予方便,但施工方应当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