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营租赁增值税会计分录?
从2005年5月1日起,营改增在后四个行业全面实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改革后的建筑、房地产、房地产转让、房地产租赁等行业,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地产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应纳税和增值税。
或:应纳税额为增值税销项税额。
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和应交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版权的个人转让。
残疾人提供应税服务。
航空公司提供飞机喷洒农药服务。
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是指将转让方拥有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项技术调查和评估报告。
与技术转让和开发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这部分技术咨询和服务的价格应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格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2.批准程序。试点纳税人在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面签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厅进行认定,并将相关面签合同和科技厅审核意见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