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用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劳务报酬所得每次超过4000元的,扣除所得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劳务报酬一次性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实行附加征收方式。
什么是中介费?
中介费用是指在中介合同中发生的费用。中介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旨在将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获得合理佣金的服务。《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行纪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经纪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经纪人的服务合理确定。居间人为订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务的,居间人的报酬由合同双方平等承担。经纪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经纪人承担。
会计分录中介费怎么处理?
中介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账户,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
贷款:银行存款
券商佣金怎么核算?
1.如果是销售佣金,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销售费用——佣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如果是购买佣金,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其他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给予他人佣金的会计分录
特许权使用费应纳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销售佣金
贷:应付职工工资——营业部(销售提成)
授予佣金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员工工资——营业部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