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就商品流通增值缴纳增值税。企业用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时,可以设置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如何进行相关会计分录?
用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如果增值税在当月缴纳,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款:银行存款
如果是上个月的增值税,则应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期末将贷款人应缴纳的销项税额转入未缴纳的增值税,即未缴纳的增值税应在当月缴纳。应作出以下会计分录: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在实际支付并转入已付转售税明细时,应编制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款: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是怎样的?
一般纳税人是指增值税年销售额(增值税年销售额是指经营期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增值税累计销售额,包括申报纳税、税务稽查和纳税的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销售额和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