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股东超额亏损的会计处理
2008年1月1日,A公司以180万元向C公司购买了B公司实际发行的80%的股份。B公司净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均为225万元,其中股本160万元,盈余公积33万元,未分配利润32万元。A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1230万元,其中股本1000万元,盈余公积94万元,未分配利润136万元。相关信息如下:
2006年7月,B公司租出厂房形成投资性房地产。这个地区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很活跃。厂房原值520万元,折旧220万元,公允价值400万元。
甲公司实现净利润530万元,乙公司发生净亏损320万元。
3.购买日,甲公司对乙公司有长期应收账款45万元,该款项没有明确的结算方案,其中40万元为非商品购销等日常活动产生,5万元为商品购销产生,不存在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
4.假设甲公司和乙公司无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长期应收款(款项),且甲公司和乙公司会计政策一致,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计提。公司章程规定,各投资方按出资比例承担子公司超额亏损。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和其他事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不存在内部交易,且不受同一企业控制。所得税税率是25。不考虑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的所得税影响。
要求:
1.假设B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为了正确反映集团整体的真实财务状况和母公司的管理责任,虽然B公司发生了亏损,但A公司也应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请对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进行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2008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应付款项、权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等项目的合计金额,以及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等项目的合计金额(单位:万元)。
回答:
1.2008年1月1日购买时,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180
贷款:银行存款180
2.2008年末,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借:投资收益220
贷:长期股权投资180
长期应收款40
未减记的长期股权投资=32080-220=36(万元)登记在备查簿中。
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超额损失确认如下:
投资企业只有在长期股权投资和实质上构成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其他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时,才确认被投资单位的净损失,除非投资企业有义务承担额外损失。
企业拥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投资净额的其他长期权益,并有义务承担额外损失的,在确认应分担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处理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
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抵销的,以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投资净额的其他长期股权的账面价值为限,确认投资损失,并抵销长期股权的账面价值。
(3)经上述处理后,企业仍根据投资合同或协议承担额外义务的,按照预期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注2:术语“其他长期
3.确认B公司在2008年所有者权益变动中除损益以外享有的份额=[400-(520-220)](1-25)80=6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60
贷款:资本公积60
4.合并资产负债表抵销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
借:股本160
资本准备金60
盈余准备金33
未分配利润-252 (32-220-64)
贷:长期股权投资60(180-180 60)
少数股东权益-19(45-64)
长期应付账款-40(抵销B公司应付A公司的账款)
注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21条,子公司少数股东承担的亏损超过其在公司初始所有者权益中的份额。公司章程或者协议约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且少数股东有能力弥补的,余额应当抵销少数股东权益。当超额亏损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时,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会出现负值。
在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应承担当年亏损=32020=64(万元),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应为22520-64=-19(万元)。
5.合并利润表中A公司对B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抵销分录。
借:投资收益-220
少数股东损益-64
年初未分配利润32
贷款:年末未分配利润-252
6.2008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相关账户的合并数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0;
长期应收款=0;
长期应付款=0;
资本存量=1000 160-160=1000(万元);
盈余公积=94 53010 33-33=147(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45-64=-19(万元);
A公司未分配利润=136,530 90=613(万元);
B公司未分配利润=32-320=-288(万元);
合并后未分配利润=613-288 252=577(万元)。
注4:甲公司未分配利润613万元与合并未分配利润577万元相差36万元,主要原因是:
子公司亏损320万元,母公司亏损220万元,少数股东亏损64万元,故仍有320-220-64=36(万元)抵销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
2008年合并利润表中相关科目的合并数如下:
投资收益=220-220=0;
合并净利润=530-320 220=430(万元);
少数股东损益=-6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 64=494(万元)。
附注5:母公司净利润530万元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494万元的差额为36万元,差额原因与附注4相同。
注6:母公司A实际承担子公司B本期亏损256万元,包括按照权益法调整确认的投资损失220万元和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36万元,即子公司实际亏损320万元减去少数股东承担的投资损失64万元后的余额。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和小股东都按持股比例承担子公司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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