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工资:指销售部门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
2.职工福利费:指支付给职工的医疗、生活、住房、交通等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异地就医、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困难职工补贴救济、食堂经费补贴、丧葬补助、抚恤费、安家费、探亲路费等。
3.员工教育经费:指为销售部门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所支付的实际费用,包括培训期间的差旅费。
4.工会经费:指按营业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并拨给工会的经费。
5.社会保险:
1)失业保险费:是指营业部员工个人按照一定的工资比例缴纳的一种统筹失业保险费。
2)养老保险费:指个人在营业部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的统筹养老基金。
3)住房公积金:指售楼部个人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的整体住房公积金。
4)医疗保险费:指个人在销售部门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的保险费。
5)劳保费:指营业部个人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6.折旧费:指根据确定的核算方法,在销售部门使用寿命内对固定资产价值的分配。
7.修理费:指本部门发生的除车辆以外的“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费用。
8.材料消耗:指销售部门收取的不纳入“低值易耗品”核算,在“办公费”核算范围之外的材料消耗费用。如:购买硬盘、光盘、软盘等电脑耗材,维护“低值易耗品”发生的费用。
9.低值易耗品摊销:指流通企业的工具、工装、管理用具、包装容器及餐具、玻璃器皿、纺织用品等不属于本部门“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器皿、物品的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