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疑虑和问题
过年的时候我们公司买了50张超市购物卡,总金额25000元。取得的普通发票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及充值”,发票税率一栏为“不含税”。这批购物卡是今年用来发放员工福利的。怎么做账?你交税吗?
第二,如何核算收益?
1.公司购卡时的会计分录。
借方:预付账户——预付卡25000元。
贷款:银行存款25000元。
2、公司卡作为福利费支付给本单位员工,属于员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25000元。
贷:预付账户——预付卡25000元。
3.月末福利基金的分配
借:管理费-职工福利费25000元。
借款:应付工资-福利费25000元。
3.有必要交个税吗?
礼品卡提供的是员工福利,可以具体量化到个人,可以分成,所以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2年4月11日,所得税部门在网站上对所得税相关政策进行了回复,称集体享有的不可分割、非现金的利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也明确,受聘单位给予个人的福利,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集体享有的非现金收益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收益是不可分割的,没有量化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