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如何处理税务?
兼业是指纳税人经营的业务,不仅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还包括销售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营改增后兼营相关政策: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不单独核算的,适用高税率。”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减免。”基于这一规定,兼职行为中的销售业务和兼职业务是两种销售行为,是独立的业务。
兼职经营的税务处理:
判定为兼职经营时,销售货物的业务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销售劳务的业务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比如劳务是建筑安装服务,就按建筑安装服务9的低税率缴纳增值税。不单独核算的,适用较高的税率。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节税签约技巧。
根据上述涉税政策,只有具备建筑服务资质但没有生产销售资质的企业,才按照销售服务(建筑服务业9)缴纳增值税。但为了规避销售服务部门征收13增值税的风险,必须采用以下签约技巧:
首先,必须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货物买卖合同;一个是销售服务合同。
二是在河北省、上海市、山东省、海南省、湖北省可以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单独注明销售商品和销售服务的价格,财务账目必须单独核算并开具发票。
【案例:铝合金门窗生产安装企业混合销售行为节税的一个签约技巧】
【例】A公司是一家具有生产、销售、安装资质的铝合金门窗企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铝合金门窗,货物金额226万元,安装金额54.5万元;为了减轻税负,A公司如何签订合同节税?签订合同有两种方式:一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安装合同,分别约定货物金额226万元,安装金额54.5万元;第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是买卖合同,金额为226万元;一份是金额为54.5万元的安装合同。以上金额均包含增值税,通过银行收取。甲公司还分别核算了销售收入和安装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 260 0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铝门窗-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60,000
借方:银行存款-545 0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安装铝门窗-5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5,000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要求A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中存在的涉税风险。
【解决方案】第一份合同的税收成本。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条规定,销售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属于混合销售。本案中,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货款由乙公司支付,因此,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铝合金门窗并安装的业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必须按照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所得额为2260000(1 13)545000(1 13)=2482300.88元;
应交增值税2482300.8813=322699.11元。
第二份合同的税收成本。本案中,甲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和安装合同,分别核算,缴纳增值税260 000 45 000=305 000元,比混合销售少缴纳322 699.11-305 000=17 699.11元。
延长
税法如何处理兼营和混合销售?兼职经营和混合销售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以及增值税进项税延期申报如何进行?
同学。兼营就是从主缴税,混销就是分开缴税。所以这里你要的是什么,要看你的实际经营情况,哪个更节税,考虑如何形成兼职或者混合销售。
谢谢老师!请问增值税进项税延期申报怎么做?
提前延期申报?那你就暂时不认证扣费吧。
扩展问题2:
如何处理视同销售和混合销售的税务-如何处理视同销售和混合销售的税务
class/course/course_12287.html本课程视同销售,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入账,而在税务上作为销售入账的商品或劳务的转让,收入确认纳税。兼业是指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增值税征收范围内的应税服务,以及增值税征收范围外的非应税服务。非应税服务是指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服务。纳税人从事非应税劳务,应当将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核算。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服务应当与货物或者应税服务一并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开办的非应税服务是否应当一并缴纳增值税,由征收机关确定。如果销售活动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服务,则属于混合销售活动。1.当企业销售应税货物或服务时:
借: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当企业销售非应税货物或服务时:
借: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3、企业结转商品或劳务成本: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贷款:库存商品(或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企业销售应税货物或劳务时,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贷方账户和“应交税金”贷方账户;企业销售非应税货物或劳务时,应设置“其他业务收入”贷方账户;结转商品或劳务成本,应设置“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