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债券利息收入时,通常计入应收利息、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分录怎么做?
收到债券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
1.购买中包含的已申报但未分配的权益:
借:应收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收到利息后: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应收利息
2.持有期间收到的债券利息: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投资收益
什么是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发生的亏损为负),如股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与其他单位合资分享的利润等。投资收益是一个损益账户,损益账户减少借方,增加贷方。
什么是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价款中已达到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但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计入短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无需单独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利息的发生和收回,应设置‘应收利息’科目,并通过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保障业务确认风险溢价。本科目属于资产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利息,贷方登记收回的利息和转换为坏账的利息,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