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保险资金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一、如果不采取提取方式,直接付款,作为凭证:
借:管理费-剩余保险基金,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第二,如果提取,
提取时
借:管理费——剩余保险金;贷款:其他应付款-剩余保险基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剩余保险金;贷款:银行存款[或现金]
根据新会计准则,可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实际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