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款: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当进项税不能抵扣时,
借: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发票和账单到了,但是材料还没到。简称“单到未到”。
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材料到达后,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贷款:材料在途,材料已到,发票和票据未到。简称到货。
具体的会计分录有:
借:原材料(暂估价值),
贷:应付账款-预计应付账款,
下个月初,之前就业的红字就冲回来了:
借:原材料(暂估)(红字冲销),
贷:应付账款-预计应付账款(红字核销)。
当发票账单到达时,
再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根据《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公告),自2013年2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之前未办理的,按公告规定执行。也就是说,无论采取哪种补贴方式,购买者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格都是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的原价。
根据《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是通过中央财政取得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贷:利润分配账户-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年初无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按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者转增资本。但增资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