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固定资产清偿债务公司欠个人的债务,原账面价值29.16万,账面价值18.225万,累计折旧10.935万。如果没有减值,直接用账面价值的182,250支付。没有得失怎么办?
固定资产用于抵债,需要将增值税视同销售,需要按照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算增值税:(1)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3减2的简易计税;(2)固定资产在购入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置时需要按照一般方法征税。
在计算固定资产处置是否会产生损益之前,需要考虑增值税。
假设本题中抵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市场销售价格)的含税价格,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且在购买时已扣除进项税。
因此,固定资产清偿时需要确认的销项税额=182,250.0013/113=20,966.81元。
会计分录如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算:
借:固定资产清算182,250.00
累计折旧109,350.00。
贷款:固定资产291,600.00元。
2.还清债务:
借:其他应付款-xx个人182,250.00。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161,283.1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966.81
3.残留清洁:
借方:资产处置损益20,966.81。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20,966.81(82,250.00-161,283.19)
关于企业出售旧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请点击查看以下文章:
彭怀文:出售旧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的是更实际的财税问题。请关注我的:轻松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