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捐赠物资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结转捐赠物资成本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企业在疫情期间捐赠的物资,应作为“销售”,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不直接相关的各种费用,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