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期间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终止经营活动后,进入清算期。这时候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以下是薛为您整理的企业清算期会计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清算期的会计处理
清算是指因企业破产、解散、撤销,终止正常经营活动,依照法定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应当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时,企业会计部门应及时处理相关税务问题。
1.商品销售收入。
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和收取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账面价值与销售收入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科目;根据账面价值,贷记“材料”、“产成品”等科目;根据征收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3354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贷记“应交税金3354应交增值税”科目)。
对因破产、关闭、解散等原因停止购买商品而仅销售存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为维持销售存货业务而仅购买水、电的,可按实际消耗扣除期初存货的税额。申请按消耗量抵扣期初进项税额,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破产、关闭、解散的文件和资料,并报税务机关批准。
纳税人期初存货未抵扣的税款,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未抵扣的部分,税务机关不予退还。
2.破产费用的会计处理
支付的破产清算费用,如清算时职工的生活费,管理、变卖和分配破产财产所需的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清算时企业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和评估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费用、破产企业讨债的差旅费和其他费用),应按实际发生额借记“清算费用”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3、出售机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按实际销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账面价值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贷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转让相关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转让废旧固定资产应缴纳增值税: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其征收消费税的废旧游艇、摩托车、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均按简易办法减半征收4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不允许开具专用发票,其他属于货物的废旧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
4.加工销售产品等应纳的消费税。
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根据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计算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其他应付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
5.清算期间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按照实际收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清算损益”科目;发生的税金等费用,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6、商标权、专利权等资产的转让。
按实际出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贷记“无形资产”等科目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纳税。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算顺序为:破产费用-职工安置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所欠税款-破产债权。
8.预扣所得税
扣缴所得税以实际收入为纳税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付款人从每次付款中扣缴。因此,纳税人在计算应付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时,应按照应付全额借记利润分配、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按照应付全额扣除预扣所得税后的余额贷记应付利润、预提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费用实际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9.(1)计算应纳所得税和清算收入纳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方: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2)所得税结转清算收入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清算收入
贷项:所得税
10.自企业破产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同时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退还已领购但未用完的发票和发票领购簿,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所有单据。
企业清算收入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清算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所得税条例的规定缴纳所得税。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不再继续经营,结束自己的经营,处置资产,偿还债务,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时,清算收入、清算所得税、股利分配等事项的处理。根据国税发[2009]60号),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所有资产应当按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确认,确认资产转让的利得或者损失;确认债权清算和债务清偿的利得或损失;变更持续经营会计原则,对预提或递延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收益;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确定剩余财产、应付股利等。可以分配给股东。
企业应将清算收入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所有清算财产损益:存货实现损益不是存货实现损益;(2)清算收益=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资产计税基础、清算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加上债务清偿损益,为清算收益;
(3)清算所得应纳税额=清算所得适用税率;
(4)剩余资产=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和其他税款、支付企业债务、计算按规定可分配给所有者的剩余资产。
公司注销清算的会计处理
清算组接管公司注销后,其重新委派的会计人员将处理整个注销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经济业务。
一、取消清算业务增加会计科目。
1.公司清算
本科目借方登记清算组以原公司财产清偿的各项负债金额和清算净损失;贷款人登记清算组从原公司接管的各类资产的账面价值。本科目清算结束前的借方余额表示未清偿的负债金额,清算结束后无余额。
2.清算费用
借方
本科目借方登记原公司待摊费用、递延资产转入、清算费用转入、清算财产净损失转入;登记出借人不能支付的债务金额,实现清算财产的净收益。本科目借方余额为清算净损失,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方;贷方余额为清算净利润,按规定税率计提所得税后,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
二、取消清算业务的账务处理
(1)清算业务的会计处理
1.清算组对被注销公司进行全面的财产清查,假设清查结果与被注销公司提供的资料一致。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全部资产,并作出会计分录:
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拆出资金、信托贷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所有资产类别)。
贷款:公司清算
2.清算资产
(1)假设已变现资产存在损失,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清算损益
贷款:固定资产(或应收票据、无形资产等。)
(2)假设变现资产产生利润,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款:固定资产(或应收票据、无形资产等。)
清算损益
(3)假设应收票据贴现,短期贷款优先。
借:公司清算
清算损益
贷项:应收票据
3 .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不能变现的,直接转入清算损益科目。
借:清算损益。
贷款:预付费用
递延资产
4.支付清算费用
借:清算费用——-工资、费用、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其他。
贷:银行存款
现金
还清债务
借:公司清算
贷:银行存款
6.清算损益的结算
(1)结转已实现的损益
如果是损失,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清算损益。
贷款:已实现损益
如果盈利,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实现损益
贷:清算损益
(2)结转清算费用
借:清算损益。
贷:清算费用
7.结转过渡性账户
结转清算净损失,结清“公司清算”科目。
如果是净损失,作如下分录:
借:公司清算
贷:清算损益
如果是净利润,应按照法定税率计提所得税,并作如下分录:
借:清算损益。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结清清算净收益,并作如下分录:
借:清算损益。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清算结束后,有清算净利润时(一般不会发生),原公司因违规经营被撤销的,清算净利润上交财务;原公司因经营期满或章程规定而自然解散的,清算净利润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配。
(2)撤销公司原账簿的会计处理
1.当清算组接管资产时。
借:清算组接管资产。
贷款: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等。(所有资产类别)。
2.变现资产,如优先清偿债务,以抵销资产抵减债务。
借:短期贷款
长期借款
应付账款等
贷款:清算组接管资产。
3.还债时
借款:应付工资、应付税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等。
贷:注销组接管资产。
4.关闭过渡账户
如果清算净损益为亏损,作如下分录: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清算组接管资产。
如果清算净损益是利润(扣除所得税后),作如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