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被公司派到国外出差。出差计划持续2个月左右,我可以每2周回来一次。下周五按计划回来,因为出差有点偏僻,难以决定,所以当时没拿行李也没退房。回来的时候公司临时安排周一回公司,但是我到了公司之后就说不用去了。这才赶紧把酒退了,叫人结算了房费,把行李送了回来。但是问题来了。按照回来的时间,周五周六要交三个晚上的费用。当时报销差旅费的时候,领导也说明了这个情况,领导同意给我报销这几天多出来的住宿费。现在财务部门突然说我报销的差旅费比我出差的时长应该报销的多很多,要求我退还多收的费用,也就是我回来后三个晚上的住宿费。我应该归还它吗?毕竟这几晚的房费真的是我出的,领导也签字报销了。现在我总是很难在一年后归还。
我出差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都是你的错。你的财务部门是在按照标准程序跟你说事情,而不是堵你。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先收拾好行李,退掉房间,如果行李太多,再放到前台存放。普通商务酒会为你寄存,有行李寄存室。能不能按特殊情况报销另当别论。领导同意你报销是因为领导同意你。你应该让你的领导告诉你的财务,私企更好,需要国企。基本上领导按照规定之外的特殊情况去财务给下属报销是有点忌讳的。希望你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