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作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小伙伴并不太了解。下面是会计教练薛关于出口退税如何进行会计分录的详细讲解。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跟薛了解一下!希望学乐家的安排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在线问答。一个老师!
1.未实行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照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
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货物出口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按规定计算退税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税额的差额。
免税和减税不得免除: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额)
退税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免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从国内产品应交税金中扣除)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税的时候也是一样的:
借: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缴纳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本科目借方反映出口货物按规定销售给税务机关时应退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贷方反映出口货物实际收到时应退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退税款。
根据税函[2010]
《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62号外贸企业遗失增值税发票出口退税处理办法如下:
1.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买方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2.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可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一致后,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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