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前向债券持有人赎回债券并注销。对于可赎回债券,因为在发行条款中规定发行企业有权于一定期间,按一定的价格提前赎回债券。因此,当市场利率下跌时,企业可以行使赎回权,按一定的价格提前清偿高利率的债券,以减轻企业的利息负担。作为对因债券被提前赎回而对债券持有人带来损失的一种补偿,赎回价格往往会高于债券的面值或账面价值,形成发行企业的赎回损失。
例3:利华公司所发行的债券是可赎回债券,发行条款中所定的赎回价格是102元。2001年7月1日,市场利率已跌至7,利华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将发行的债券全部赎回。假定利华公司的债券折价用直线法摊销,2001年7月1日已如期支付了前两期利息。则可对提前赎回损益计算如下:
债券发行日的账面价值 9654000
加:已摊销的折价: 173000[346000(212)62]
赎回日的账面价值9872000
减:提前赎回支付价款 10200000
赎回损失 373000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10000000
营业外支出 373000
贷:银行存款 10200000
应付债券——债券折价173000
3、举借新债清偿
如果企业举债经营能够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而且企业仍需大量资金进行周转,则当已发行的债券到期时,企业可以通过发行新债券来偿还旧债券,达到既不失信于投资者,又能保证企业的资金需要,还能节约新债券发行成本和时间的目的。举债新债偿旧债的具体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交换,即直接用新债券交给旧债券持有人以换回旧债券;另一种是以现金清偿,即以发行新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去归还旧债券。我们这里所说的举债新债清偿是第一种方式,因为第二种方式在会计处理上只是正常的债券发行和债券清算业务的处理,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例4:利华公司发行的10000000元债券于2002年1月1日到期,因市场利率上升,经与债券持有人达成协议,按面值发行12的3年期债券10000000元以清偿旧债券。可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债券——债券面值(10) 10000000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12)1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