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如何对回收加工材料进行会计分录。企业委托回收的物资是指回收的剩余物资,是加工后剩下的东西,所以还是原材料。不了解这部分会计知识的,可以参考以下。此外,想了解更多会计知识的可以扫描右上方二维码,领取学习资料和免费试听课程。赶紧行动吧!
发送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款:原材料。
支付处理费的时间:
借:委托加工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等。
收回加工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款: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加工材料是指新材料或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由其他单位委托企业加工。
材料。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的成本,包括加工过程中实际耗用的材料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和支付的税金。委托加工的料件成本包括加工过程中实际耗用的料件成本、已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和已缴纳的税金。
委托加工材料的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材料的增减及其余额,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材料”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已加工验收入库的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材料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方法与库存商品类似。